近日,沈阳某包装箱企业生产一批出口法兰在上海口岸查验时遇阻,原因是出口产品包装箱上无生产批号,导致该批次判定查验不合格,影响产品正常装运出口。在日常口岸查验时,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出现该类问题的企业大多存在基础管理薄弱,包装、装运环节管理人员缺乏外贸知识,年出口批次少等难题。
针对上述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检验检疫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政策宣贯,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企业报检员和质量监督员实际把关能力。二是产品出口时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在生产、检测、包装等环节中重视包装箱上生产批号的印刷,有效控制因包装不符合要求所带来的出口风险和损失。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运行体系,提升企业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水平。
出口产品商检批号是指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要求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在出口产品外包装箱上刷记与报验单证相符的商检批号(有时称生产批号),供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或口岸检验局查验。然而在日常检验中企业错刷或漏刷商检批号,以至不能正常检验和出口的情况时有发生。
商检批号包括生产地(省、市)代号、生产厂代号、生产年号及工厂生产批号等,正确使用出口商检批号,可以确保产品可追溯,可以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提供方便,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产生的批次和追查原因,但由于各出口商品生产厂报检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缺乏必要的交接手续,以及部分企业相关人员缺少对商检批号的了解存在随意性,以至经常发生错刷或漏刷商检批号的情况,致使检验人员到现场无法正常检验。各地商检机构都要求企业加强批次管理,做到出口报检货证相符,在出口包装箱上刷记与报验单证相符的商检批号。生产厂的报验合格单上应注明商检批号,外贸经营部门或其代理人在填写出口申请单时必须注明与厂检单相同的商检批号,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单证上也要有相应的商检批号。出口产品报检申请单、厂检单、检验记录单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单证必须确保单证相符,证证相符。
在此,提醒广大外贸进出口企业一定要加强商检批号管理,正确印刷出口产品商检批号,检验人员现场查货时可以及时准确的找到与单证相符的货物,口岸查验时可以及时核对货证提高通行速度,当发生质量问题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追溯产生问题的批次和原因,切实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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